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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介绍 |
国际交流合作处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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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 | 职责范围 | 一、职责范围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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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简称国合处)是在校长领导下,负责学校外事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职责范围是:
1、制定和提出全校外事管理制度,经校领导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 2、负责联系外教来源并与外籍教师签定聘用合同。 3、负责外籍教师来华手续、延期手续及相关证件的办理。 4、负责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情况评估,工资标准评定、工资发放及日常生活管理工作。 5、负责外籍教师在校期间的国家法规及安全宣传工作。 6、负责外籍教师住宿的管理及生活设施的配置工作。 7、负责本校与国(境)外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事宜的管理工作。 8、协同人事处做好公派出国(境)研究生、进修生、讲学、学术访问等人员的选派工作。 9、负责全校因公出国(境)访问人员的护照和签证手续办理工作。 10、负责国(境)外组织或人员来校访问或讲学的接待安排。 11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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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 国合处处长岗位职责 | |||||||||
| 三 | 国合处主任科员职责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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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国合处科员职责 | |||||||||
| 二、国合处处长岗位职责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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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主持国合处全面工作。
2、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外事的法规和政策。 3、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,指定本处年度工作计划,并进行检查和落实。 4、做好本处规章制度建设,主持有关外事工作管理规定的指定和修订工作。 5、做好本处日常管理工作,定期召开处务会,研究布置工作,定期检查岗位职责执行情况。 6、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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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国合处主任科员职责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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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外教的聘请和日常管理。
2、中国法律、法规及校规的对外宣传教育。 3、重要外事文件和外事活动的笔译、口译。 4、长、短期外国专家的聘请、申报、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。 5、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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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国合处科员职责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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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理因公出国(境)人员及出国(境)团组的护照、签证手续。
2、协助处理一般的外事翻译。 3、外籍人员来华手续及相关证件的办理并协助日常管理。 4、外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及相关数据的上报。 5、外籍教师住宿的管理及生活设施的配置工作。 6、日常财务报销和固定资产的管理。 7、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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